作者:炸天團
來源:地產大爆炸
傳了幾天之后,靴子終于落地。
8月28日,住房城鄉建設部、自然資源部、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《關于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》。

這份文件,表面上講的是“商品住房銷售制度”,但實際上牽動的是整個房地產開發鏈條。
從什么時候能賣房,到賣房的錢放在哪里;從以后更多項目怎么賣,到開發商怎么拿貸款;甚至土地怎么出讓、項目怎么管理、什么時候拿證,都有涉及。
簡單梳理一下,這次政策最核心的變化就是四件事:
第一,期房預售門檻提高,主體結構封頂才能賣。
第二,購房人的首付款、按揭貸款全部進入監管賬戶,一直管到項目具備交付條件。
第三,新出讓土地的住宅項目,優先選擇現房銷售,現房銷售正式進入加速階段。
第四,項目融資同步改革,一個項目原則上對應一家主辦銀行,銀行圍繞項目提供融資。
這四件事放在一起看,才是這份文件真正的分量。
下面我們一條條說。
01
預售門檻提高:以后不是樓一開工,就能急著賣
先看大家最關心的預售。
政策明確:商品住房項目實行預售的,單體建筑應完成主體結構封頂。
翻譯成大白話:樓得先蓋起來,至少把主體結構封了,才能賣期房。
當然,具體預售條件還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,所以并不是全國所有城市明天起都機械執行完全一樣的標準。
但方向已經非常明確,以后想靠預售回款,開發商得先自己扛一段。
這對房企意味著什么?
過去的開發節奏是:拿地 → 開工 → 盡快預售 → 回款 → 繼續開發。
現在相當于把“盡快預售”往后推了一步。
開發商需要先投入更多自有資金和開發貸款,把項目做到主體封頂,再開始獲得購房人的資金。

所以最直接的影響就是,房企資金占用時間變長,資金成本上升,周轉速度下降。
對于現金充裕的央國企,影響相對可控。
但對于本身資金就比較緊張、非常依賴銷售回款的房企,這個變化就比較現實了。
以后拿一塊地,不光要算能不能賺錢,還得算能不能撐到主體封頂。
02
購房人的錢,管得更嚴了
第二條,是這次政策對購房者最直接的影響。
政策明確:購房人支付的首付款、個人住房貸款等購房資金,應全部存入資金監管賬戶。
而且不是存進去就完事。
要一直監管到:項目竣工驗收、水電氣熱等配套設施具備交付條件后,才能解除資金監管。
這一條怎么理解?
以前大家熟悉的預售資金監管,已經要求房企把錢放進監管賬戶,再按照工程進度使用。
現在進一步把監管的范圍和解除節點說得更清楚。
簡單說,你買這套房的錢,原則上要優先保證這套房能夠順利建完、交付。
對于購房者,這是一個明顯的利好。
因為過去買期房,大家最怕的就是房子還沒交,開發商資金鏈出了問題。
尤其當一個房企同時有很多項目時,集團內部資金調度是過去房地產行業非常常見的事情。
A項目賣得好,資金可能幫助B項目;
B項目資金緊張,又可能需要C項目輸血。
現在政策越來越強調:項目的錢,就應該首先用于這個項目。
不過這里也要特別糾正一個市場上已經傳開的說法:
這份文件并沒有規定“開發商所有項目資金都必須封閉,項目交付前一分錢都不能轉走”。
目前文件明確鎖定的是:購房人的首付款、個人住房貸款等購房資金。
開發商自有資金、開發貸款等其他資金怎么使用,并不是簡單“一刀切全部鎖死”。
所以不要把政策理解得過頭。
但趨勢很明確:購房人的錢,越來越不能被當成房企集團資金池里的錢來用。
03
現房銷售開始進入主舞臺
如果前兩條是在給預售制度“加護欄”,那么現房銷售就是在給房地產行業換一條路。
政策明確:新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,優先選擇現房銷售。
已經出讓但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,優先選擇現房銷售。
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,鼓勵現房銷售。
這幾個詞非常值得注意。
不是“全部實行”,也不是“全面取消預售”,而是:優先、鼓勵。
這意味著預售制度短期內不會突然消失,但是,現房銷售的政策權重已經明顯提高。
未來房地產市場很可能出現:老項目繼續預售,新項目越來越多現房銷售。
這會是一個相當長的過渡過程。
04
現房銷售以后,開發商最大的變化是什么?
一句話:不能再主要靠“講未來”賣房了。
以前賣期房,開發商告訴你:未來這里有漂亮的園林,會所有多大,立面多高級,交付標準多高。
購房者只能相信。
現房銷售以后,很多東西不用聽銷售講,直接看。
園林好不好?看現場。
樓間距怎么樣?看現場。
采光怎么樣?看現場。
精裝怎么樣?看現場。
會所到底有沒有?還是看現場。
所以現房銷售最大的變化,其實不只是降低爛尾風險。
它會直接提高房地產行業對產品力、建造力和交付力的要求。
過去有些項目營銷能力很強,產品一般。
未來這種玩法會越來越難。因為房子蓋出來以后,客戶一眼就能看明白。
這對于真正有產品能力的房企,反而是機會。
05
對房企來說,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變化:融資方式也跟著變
很多人只看到了“資金監管”,卻忽略了后面的融資安排。
政策明確:房地產項目實行主辦銀行制。
一個項目確定一家主辦銀行。
主辦銀行可以單獨或者牽頭組建銀團,為項目提供開發貸款等融資服務。
這個安排其實很好理解。
既然政策要求預售更晚、購房資金監管更嚴、現房銷售越來越多,
那么問題就來了,開發商前期的錢從哪里來?
不能讓房企一邊承擔更多前期資金壓力,一邊又不給融資渠道。
所以這次政策實際上同步給了一個解決方案:讓銀行更多圍繞“項目”提供融資。
以后銀行看房企,可能不只是看“你這個集團值多少錢?”,還會越來越看“這個項目值不值得貸?”
土地值多少錢?項目售價多少?去化速度怎么樣?工程進度怎么樣?未來現金流夠不夠還貸款?
這意味著:房地產融資正在從“看企業”,進一步走向“看項目”。
06
這對房企意味著什么?
很簡單:以后拿地,不能只算利潤,還要算現金流。
假設一塊地賬面上能賺10個億。
以前房企可能覺得:“利潤不錯,可以干。”現在還得問:
“我得先投入多少錢?”
“什么時候才能賣?”
“賣完的錢什么時候能用?”
“如果銷售慢半年,我扛不扛得住?”
所以未來土拍市場會越來越明顯地出現一種變化:好地依然會搶。
但普通地塊,房企會越來越謹慎。
尤其是利潤薄、資金占用大、銷售慢、前期投入高的項目,吸引力會明顯下降。
這也是為什么未來土地市場很可能進一步分化。
不是房地產企業不拿地了。
而是越來越只愿意拿那些自己有把握做完、賣完、賺錢的地。
07
對購房者來說,最大的變化是什么?
把這份政策壓縮成一句話:
以后買期房,風險會比過去低;而買現房,確定性會越來越高。
預售要主體封頂。購房資金進入監管。現房銷售增加。交房即交證。
這幾個政策疊加起來,解決的其實是購房者過去最擔心的幾個問題:
房子能不能交?錢會不會被挪走?交付是不是貨不對板?交房以后什么時候能拿證?
這些問題,未來都會得到更強的制度保障。
但還是要提醒一句:
政策解決的是“交付風險”,不是“房價風險”。
房子能按時交,不代表房價一定漲。拿到房產證,也不代表這套房一定保值。
所以對于購房者而言,這次政策最大的價值不是“買房穩賺了”,而是“買房時少承擔一些本來不該由自己承擔的風險”。
08
不過,短期內也不要指望所有新房馬上變成現房。
這也是今天很多討論容易忽略的地方。政策專門給存量項目留了口子。
通知施行之前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,預售條件和預售資金監管等,按照原有政策執行。
所以未來幾年,市場一定會出現一個比較明顯的“雙軌制”:
一部分項目繼續按照原來的預售規則走;
一部分新項目開始嘗試現房銷售。
這意味著購房者未來買新房,首先要搞清楚:
這個項目屬于哪一類?什么時候拿的地?什么時候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?是預售還是現售?資金監管怎么做?主辦銀行是哪一家?工程進度到哪里?
這些東西,以后都值得成為購房者買房前的“必修課”。
09
房地產正在換一套游戲規則
把這份文件前前后后看一遍,會發現它其實不是單獨在解決一個問題。
而是在同時調整:銷售、資金、融資、土地、開發和交付。
過去房地產的經典模式是:拿地 → 開工 → 預售 → 回款 → 再投資。
開發商靠高周轉,把資金不斷滾起來。
現在這個模式正在被一點點改變:
主體封頂 → 才能預售;
購房資金 → 進入監管;
項目融資 → 對應具體項目;
新地塊 → 優先現房銷售;
交付 → 推動同步拿證。
這意味著房地產行業未來最重要的能力,可能正在發生變化。
過去最重要的是拿地能力、融資能力、周轉能力。
未來還要加上現金流管理能力、產品能力、建造能力和交付能力。
說得更直接一點:過去開發商最厲害的本事,是把錢滾起來;未來開發商最重要的本事,是把一個項目從拿地到交付,自己完整地跑通。
這才是今天這份文件真正值得行業關注的地方。
而對于購房者來說,也許最值得記住的只有一句話:
未來買房,越來越不是在賭開發商能不能把故事講完,而是在看它能不能把房子真正交到你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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